名家讲座
第七十三讲 新闻专业主义之于中国传播实践
 
主讲人:芮必峰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国家教育部新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新闻教育学会理事。自1983年开始从事新闻传播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以来,对新闻学基础理论和中西人际传播思想投入较多精力,先后在全国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西方媒介哲学评介》、《人类社会与人际传播》、《人类理解与人际传播》、《现代社会与现代传媒》、《试论资本在新闻生产关系变革中的作用》等学术论文三十多篇;出版《新闻学基础理论》、《新闻理论趣谈》、《新闻报道方式论》教材和学术专著三部;主编“21世纪新闻传播学丛书”和“当代新闻传播学系列教程”各一套,共计17本,400余万字。在研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闻产制研究》及多项省厅级课题。被中华传媒网评为“中国最有影响的新闻传播学者”之一。

 

  

     

 


时间:5月25日 上午8:30---10:00
地点:文科楼H3-505

 

    2012年5月25日,应我中心邀请,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芮必峰教授做客我中心,为传播学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描述乎?规范乎?----新闻专业主义之于中国传播实践》学术讲座。

 

    芮教授首先从专业主义的社会学渊源讲起。他提到,社会等级越高,社会化专业程度越高。新闻专业主义的社会功能代表着客观公正、自由独立、服务民众。芮教授从新闻专业主义的缘由、中国的新闻专业主义两个方面展开了论述。他结合一项调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国内所谈“新闻专业主义”,多是中国古代的“士”和“狭”的文化内涵,而非真实的专业主义。作为专业的行为规范和社会控制模式, 新闻专业主义应是社会实践促成的逻辑,而非专业发展的必然逻辑本身,专业主义在中国仍然是奢侈品。芮教授还用“深度报道”的功能需求和结构安排举例,证明了从新闻专业主义中发现功能主义所要求的内在分析逻辑很难。

 

    最后,芮教授总结道,从我国新闻传播实践看,新闻专业主义既不具描述意义, 也难起规范作用, 真正对中国媒体和从业者具有描述意义或起规范作用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被称之为“底色”的东西。讲座结束后,芮教授与在座师生就新闻专业主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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