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科研学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深大师院〔2015〕51号)精神,为表彰我学院在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研究,现启动2016年度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我院科研奖励分设以下五个奖项:
1、科研成果奖(论文类);2、科研成果奖(著作类);
3、政府研究成果奖;4、项目奖;5、艺体类竞赛奖
二、奖励范围
1、各类奖项申报根据《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科研学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深大师院〔2015〕51号)执行。《深圳大学重要期刊目录一览表》参照《深圳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人文社会科学类)》(深大〔2015〕248号)执行,相关规定见附件,其中CSSCI学术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为准(见附件6)。
2、所有奖项的时间限制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 各部门即日起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 科研成果奖申报材料为:
1) 论文成果提交申报表(附件1)和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各1份;
2) 著作成果提交申报表(附件2)和著作(原件)及学术影响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3) 政府研究成果奖提交申报表(附件3)和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各1份;
4) 项目类奖提交申报表(附件4)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各1份、成果1份;
5) 文艺作品和文体竞赛成果提交申报表(附件5)和作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作品学术及社会影响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1.
2.
各部门申报老师须于2017年4月3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师院A214彭爱方处,逾期不予受理。
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附件:附件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