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7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名额为77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3年及3年以上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毕业2年及2年以上人员(毕业年限计算截止于正式入学日期,即20179月);

3.其他请参阅《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61010-10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201611月中旬)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二(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均为管理类联考科目。联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复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理论、综合能力面试、英语面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护照)、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

五.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3年。20179月入学。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57000元(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不含教材费、海外知行费用)

2.缴费方式:分三学年缴交,每年缴交19000元。

3.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4.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毕业时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发放证书及奖金。

七、招生咨询

1.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办公楼四楼2423A

网址:http://mpa.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38962  周老师、吴老师

咨询邮箱:mpa@szu.edu.cn

咨询QQ群:169016709

2.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深圳大学行政办公楼四楼

网址:http://zsb.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3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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