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①评选对象:在过去一个学年中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动并表现优异的共青团干部,如各支部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
员等;
②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③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忠诚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
在青年团员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④认真学习和遵守团的规章制度,热心和熟悉团的工作。有创新精神、实干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主动
地组织和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显著。
(2)优秀共青团员:
①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②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③遵守团章的各项规定,执行团组织的各项决议,认真而富有成效地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2、评选名额:
①各支部按团员总人数5%的比例推选产生本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其中“优秀共青团干
部”1名,其余为“优秀共青团员”。
(注:各支部团员总人数应为已缴纳团费团员的总数)
②院团委可推举7个优秀共青团干部和25个优秀共青团员的名额。
3、选举办法:
由各支部自行组织,要求超过总数2/3 以上的团员进行公开选举;参选者得到赞同票数目达实际到会有选举权
人数一半及以上时,方可当选。
4、评选要求:
评优表彰是加强共青团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育激励广大团员发奋学习、努力工作、发挥模范作用的一种
重要方式。因此,评优过程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遵照评选相关程序进行。
5、申报方法
各团支部务必按要求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材料真是有效,同时填好申报表,于2010年5月5日前上
交到院团委公共邮箱bstw09@126.com。同时将打印版在5月5日交到经济学院办公室团委值班桌。
逾期不予受理。
共青团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