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关于课程免修的暂行规定
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课程免修的有关规定精神,现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生具有五年内有效的成绩单原件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学过的课程。申请免修课程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的四分之一。
二、学生因转学、转专业或修读第二专业,原修读过同类、同层次课程的,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
三、学生持有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发的相同课程单科成绩单,原已修专业课程与现修专业课程层次相同,科目相同且学时数相当的,可申请该门课程免修。
四、持有大学英语(CET)三级及以上或公共英语(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等级证书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专科或本科阶段的全部英语课程。
五、免修“计算机应用”课程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
2、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的学生。
六、申请免修时间及程序
1、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所开的课程。重修课程不得办理免修。
2、凡申请免修均须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后规定时间内向教务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3、学生持有效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交教务部查验原件,报学院或有关部门批准。
4、申请免修结果可于开学后的第五周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