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深圳市政府《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的文件精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将启动2010参保年度深圳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参保待遇:2010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在原有的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险种基础上,增加了社康门诊待遇。 2010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2010年10月份至2011年9月份。 2、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74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74元,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00元; 缴费方式:按学年度(2010年9月份至2011年8月份)缴费,从参保学生缴费银行卡扣取。 3、学生网上填写及交表时间: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 4、参保原则:2010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工作仍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5、参保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成立以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医保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3、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4、各学院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参保。体育部、社科部等不归入学院管理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参保。 三、参保、续保、停保、补卡、门诊就医绑定流程 (一)参保 1、一般学生首次参保 (1)适用范围: 2010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2)操作流程 ① 网上申报 学生从即日起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选择“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学校编号、学号、照片回执号(已有少儿医保卡或成人医保卡的无需填写)、绑定医疗机构,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然后提交,确认当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的相关信息。 注:深圳大学学校编号为:660088; 首次参保申请制卡的同学,须先到照相馆拍摄“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并获取照相回执原件与照片回执号,再上网填写信息申请参保。 ② 学生打印提交《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学生确认网上信息无误后,在社保局系统中打印本人《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并在表的正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表的背面粘贴本人数码相片回执单;非深户学生还需粘贴本人学生证(校园卡也可)复印件。 学生核对《登记表》上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后亲笔签名确认,于10月26日(周二)17:00前交到所在学院。 ③ 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1月份(11月1日至11月30日)内有足够的余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74元,制卡费20元,建议银行卡上余额多于204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11月份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另已有少儿医保卡或成人医保卡的学生不需缴纳制卡费,社保局系统会自动判断。 ④学院审核学生参保材料 学院收集首次参保学生《登记表》,审核学生递交的下列资料是否无误、漏: 1)学生基本信息; 2)学生数码相片;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深户学生还需有学生证或校园卡复印件);4)数码照片回执单原件(粘贴在《登记表》背面); 5)学生亲笔签名。 ⑤学院提交首次参保学生资料 学院将学生《登记表》收集好、编号,并将填写好的汇总表(见附件二)与学生《登记表》一起,于10月28日(周四)17:00前上交学生处。 ⑥10月29日学校向市社保局提交学生参保资料。 2、港澳台、外籍人员、军人学生首次参保 (1)适用范围: 2010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港澳台、外籍、军人学生; (2)参保程序: ①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本人填表后并将登记表内所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 于10月26日(周二)17:00前交到学院。 ②学院统一收集并在表上盖公章后,学院按照学号升序顺序排列好,并将填写好的清单(见附件三)、汇总表(见附件二)与学生《登记表》一起于10月28日(周四)17:00前交到学生处,同时将清单以公文通邮件方式发至学生处。 ③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1月份(11月1日至11月30日)内有足够的余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74元,制卡费20元,建议银行卡上余额多于204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11月份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 ④10月29日学生处统一交给市社保局征收处。 (二)续保 (1)适用范围 2010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社保局规定,如之前已参保学生不申请停保,则视为继续参保。 (2)操作流程 ① 续费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1月(11月1日至11月30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174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74元),即可续保。 ② 进行门诊就医绑定(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看“(五)门诊就医绑定”) (三)停保 (1)适用范围: 2010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社保局规定,如之前已参保学生不申请停保,则视为继续参保。 (2)操作流程 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 方式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学生证到深圳市社保局办理停保; 方式二:深圳市社保局网站——社保在线服务——少儿、大学生医保查询,进行网上停保; (四)补卡 需要办理补卡的学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补卡: ① 到所在学院领取《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 ② 填写完毕、学院盖章后、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到深圳市社保局办理卡挂失与补卡。 (五) 门诊就医绑定 所有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办理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 方式二:直接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医院与社康的范围及名称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www.szsi.gov.cn;参保学生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四、有关事项说明 1、首次参保学生要通过咨询家长或社保局确认本人目前社保状态: 学生可通过拨打社保热线电话96888或登录深圳市社保网(http://www.szgi.gov.cn——社保在线服务——少儿、大学生医保查询)查询本人是否已参加深圳市少儿医保、是否享受低保待遇、是否已经参加成人医保。 ① 如学生已持有深圳市少儿医保卡,可转为大学生医保,无需重新拍照、制证,但学生需办理网上信息确认及《登记表》信息确认等手续。 ② 如学生已参加少儿医保但无少儿医保卡,则需重新拍照、制证,其参保手续与其余学生一样。 ③ 已办理了成人医保但未停保的学生,如要办理大学生医保,则需先到原办理社保的社保机构自行办理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按照“一般学生首次参保”程序办理)。从成人医保转为大学生医保,其缴费年限也可连续计算。 ④ 享受深圳市低保待遇的学生无需参加大学生医保。 2、首次参保学生自行拍摄社保卡专用照片。拍照时要向工作人员讲清照片用于社保卡,并保留好数码照片回执单原件。已有医保卡或已有数码相片回执的学生无需重新拍照。 3、若系统中姓名有错误,学生可到所在学院领取《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后盖院章,携带表内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到市社保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4、本次市社保局将托收学生自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参保费用。学生自2010年10月1日起发生的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予以报销。 5、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医保权益,各学院(部)要认真落实休学学生医保问题。学院(部)要与休学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医保相关事宜。如学生自愿办理大学生医保,学院(部)要帮助学生办理。学生可在当地拍摄社保卡专用相片,将数码相片回执单原件以特快专递发给学院(部)负责老师,并授权老师帮其办理网上信息确认及《登记表》信息确认等手续。 6、有关网上申报、医保政策及流程咨询: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咨询网站:http://www.szgi.gov.cn(深圳市社保网)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及流程咨询电话:96888 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只是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请直接咨询9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