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部产学研项目现已开始接受申报,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区域支柱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已建立的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企业科技特派员等组织申报的项目。 本批项目按产学研引导项目(专题编号:0908)类别申报,每项申请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除符合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㈠ 鼓励以广东省辖区内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合作研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㈡ 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各申报单位应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及产业化进度节点,明确项目实施期末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考核验收指标。 ㈢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60岁以下,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研项目(包括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省院战略合作专项及广东省科技厅立项的其他类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㈣ 项目申报单位须投入不低于本项目获得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总额3倍以上的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证明。 ㈤ 不符合本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21日下午5点。 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请于9月25日前交到科技处。 项目申报统一通过网上申报,如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企业可直接在广东省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4.gdstc.gov.cn/pro/)中注册申报。 四、联系方式 深圳大学科技处 魏兴华 26536230 广东省科技厅 曾颢 张开升 020-83163384 020-83163947 zengh@gdstc.gov.cn zhangksh@gdst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