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见附件)的要求,今年继续评选一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文科教师高度重视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认真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申报领域、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限额申报1项。
三、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8份,于2009年8月10日送到我校社科处,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我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鉴定遴选出1名上报省教育厅。
四、按照规定,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强度 ,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人,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即各资助50%)。
联系人:刘懿萱
2009-7-2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