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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6 15:24:08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教育部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也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推荐项数为2项。社科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数超过2项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3.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27日。(教育厅截止日期为8月10日)请拟申报的老师在7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aricy007@yahoo.com.cn, 经我处审核无误后再提交打印件一式六份以及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

   四、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联系人:刘懿萱     

       

                                                2009-6-12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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