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资博弈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深圳市人大将《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作为今年的立法重点,并于2010年8月13日向社会公布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在此背景下,由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深圳特区报社协办,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承办深圳学术沙龙第100期在我校成功召开。深圳市人大、深圳市法制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均派员出席研讨会,研讨会汇聚了劳、资、政、学和社会界人士。与会者围绕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信息知情权的范围、陷入僵局的处理、法律责任等专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本期沙龙主题具有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参会各方就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立足本地实际、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地方立法工作,本次研讨会也得到了深圳市人大的高度重视,会后,研究所向立法部门正式提交了条例的修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