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并结合我院各专业(领域)的具体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已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参加我校2015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请于 9 月 30日至10月24日前到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报到。
报到地点:
报 考 专 业 | 报 到 地 点 |
理 论 经 济 学 | 文 科 楼 1719 |
金 融 学 | 文 科 楼 1501 |
国 际 贸 易 学 | 文 科 楼 1522 |
会 计 学 | 文 科 楼 2508 |
统 计 学 | 文 科 楼 1506 |
区 域 经 济 学 | 文 科 楼 2512 |
一、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到: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到学院报到,交验各类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必要:验**、学生证原件(注册至当前学期),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成绩单原件。
(2)非必要:验获奖证书、四六级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
(3)外地推免生到研招办取餐票,每位考生发放60元餐票。
注意:确保推免生身份与复试及申请时提交资料信息相符,确保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相符(原件查验后返还给学生)。
2、体检:请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体检(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并于 10 月 24日前,向经济学院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3、收取发票补助差旅费:交通住宿费先由学院垫付,学院收齐后,将《接收2015年推免生交通食宿报销登记表》及相关票据于10月28日前交研究生院统一报账。
4、拟定录取名单:10月25日前各招生院(部)汇总复试成绩,并按要求整理拟录取名单。
通过研招网给录取考生发送待通知,敦促考生接收待录取。
5、发放《调档函》:2015年5月前,已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由研招办发放《调档函》。
二、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9 月 30日至10月24日前------ 报到并交验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 月 30日至10月24日前------ 各专业(领域)进行复试综合面试(各学科点负责)。
9 月 30日至10月24日前------ 提交在南山医院的体检报告。
10月25日 ------各招生院(部)将各专业(领域)的①《复试计划表》、②《拟录取名单》、③《推免生复试登记表》、④《推免生复试面试现场记录表》、⑤《复试笔试答卷》(设有笔试的专业交)、⑥《推免生体检表》、⑦《推免生材料审查表》、⑧推免生申请材料和复试时提交的资料,收齐整理后交研招办,研招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予录取的推免生上述材料也须同时交至研招办备案。
复试结束后:
1、各招生院(部)在本单位公布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
2、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各招生院(部)推免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受理推免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有关投诉,并做出必要的解释。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