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并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名单公布如下:
| 申请专业 | 姓 名 |
学术型硕士 | 国际贸易学 | 徐明、 黄晓婷 |
学术型硕士 | 区域经济学 | 马谢、 高丹燕 |
专业硕士 | 金融硕士 | 莫小辉 |
已接我院复试通知的学生参加我校2011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请于 10 月 15 日 上午8:30-12:00 到深圳大学 经济学院 报到。
报到地点:
报考专业 | 报到地点 |
国际贸易学 | 文科楼1521 |
区域经济学 | 文科楼2512 |
金融硕士 | 文科楼1527 |
一、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到:到学院交验各类证件和材料原件,包括: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
2、要求每位考生核对《复试考生信息表》上的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代码及名称、毕业专业代码及名称、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准确地址。如有错,必须在《复试考生信息表》上更正,凡是信息有错不能通过教育部的录取审查者,不予录取。
3、体检:请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体检,详见《深圳大学2011年推免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并于 10 月 19 日前,向经济学院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4、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和申请材料等送交至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由学院发放接收函。
5、报考定向和委培的考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学术型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定向培养。拟录取为委培和定向的推免生须到研招办(师范学院A座行政办公楼412室)签订委培和定向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委培或定向单位、招生单位各一份)。自筹经费和非定向培养生无须签协议。因推免生均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故录取类别原则上为自筹经费(专业学位)和非定向(学术型)。
二、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10月15日上午 ------ 报到并交验上述材料原件,领取复试通知,及复试具体安排。
10月16--17日 -----各专业进行复试笔试考试、综合面试。(各学科点负责。)
10月19日前------ 提交在南山医院的体检报告。
10月19日------ 各招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材料审查表》、《招收硕士生复试登记表》及《复试面试情况表》、《复试笔试答题纸》、《复试考生信息表》、《复试情况统计表》、《考生体检报告》收齐整理后交研招办。
10月20日公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并发放接收函。
三、拟录取:
1、经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由招生办在校内网站公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录取无效。
2、取得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到本科所读院校领取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并于11月10日前将此表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2室,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518060)。
3、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从本科推荐学校获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我校将向已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拟录取推免生寄发《硕士生调档函》,届时请考生注意查收,并按调档函要求及时将《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等材料寄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部档案室。
5、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6-7月份。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