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全体同学:
你们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在此之前请对照并检查以下事项,如期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毕业的顺利。
1、读书报告:需完成9篇;(专升本的同学需完成3篇)
2、假期见闻:需完成3篇;(专升本的同学需完成1篇)
大一、大二读书报告6篇、假期见闻2篇已经收齐。大三读书报告3篇、假期见闻1篇及大一、大二未交齐的同学,请09年11月交班长,统一交负责06级的学生辅导员乐小芳老师。逾期不交者不向教务处报送毕业材料。
3、每人两份社会实践表(专升本1份)(教务信息-办事指南可下载),需有单位盖章(该表进学生档案),此表预计在09年11月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交班主任或辅导员乐小芳老师。
4、每人一份专业实习表(需有实习单位盖章,该表进学生档案)及不少于1500字的专业实习报告(每个专业字数要求有所不同,按照系主任要求执行)。这两份表均可在学校主页-教务信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学生适用-在校生管理-实践教学-实习-专业实习中下载。
因专业实习均在大三暑假进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网上实习较早进行),要求在09年10月中旬由班长收齐后交给系主任或实习带队教师。
对实习报告的规定:
⑴报告内容包括:①实习内容(实习中从事了哪些方面的具体工作);②实习的体会和收获(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认识或掌握的程度,有何感想及通过实习的收获等);③建议及其它(通过实习,对本专业的专业知识、课程结构及实习的安排和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想法);学生本人完成。
⑵报告要求以打印稿形式提交,题目为黑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四号字;
⑶报告内容不少于1500字或同系主任要求。
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填写《深圳大学实习报告》,由班长统一收齐交指导教师或系主任,再由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批阅意见”及“成绩评定”。
5、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象采集:预计在09年11月校教务处会通知同学照证书照片(电子),如未在要求时间照相,需自行到广州(新华社广东分社)补拍,并把全部照片交给教务处(办219-5 背面写学号、姓名)。因拍照需交费,建议班长预留班费(每人不低于15元)。具体要求届时校公文通。
6、填好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申请表、学士学位申请表(2010年3或4月份下发此表,均进入学生档案)。
毕业生登记表第一页右上角要贴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最后一页班组鉴定由班委填写。
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申请表、学士学位申请表以班为单位收齐,按学号顺序排好,由班长收齐后于2010年4月30日前交学院教务室。
7、修读经济学院各专业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同学请自行上网下载填写相关表格,附成绩单,于2010年4月交学院教务室(准确时间届时见公文通)。
至关重要
预计2010年毕业的学生于2009年10月下旬向学校提出预计毕业申请(届时教务处会向学院下发名单,我们会交给班长,需本人亲自核对个人信息及亲笔签名;拟推迟毕业的同学请在签名处亲自填写”推迟毕业”;拟提前毕业的同学同此要求)。
推迟毕业:已申请毕业的学生应尽早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核对学分,以便有时间补选所缺课程。提出毕业申请后因课程原因需延期毕业的同学,务必于第八学期第一、二周内向学院及教务处提出延期毕业申请,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延期毕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等同在校生管理,需交学费。
结业:直到毕业前仍未修满毕业所要求的学分但已完成了毕业所要求学分8成的同学,可向学校申请结业,一年内修满所缺学分,换领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位(该类学生已是离校生,选课由教务处(办公楼219-5)负责,需按照学分交重修费)。
提前毕业:按照当年(2007级)培养方案修读。
关于学分的特别说明:若因培养方案调整,重修时个别课程(指必修课)学分有所变动,但都应以总学分不变为原则进行修读。如学分减少,请用专业选修学分弥补以保证总学分不变;如学分增加,所增加的学分不得代替选修学分,即选修学分仍须修满35学分,其中专业选修学分不少于18学分,理工类课程不少于6分。
修读同名称的课程,学分不能重复计算(即只记一门课的学分)。
修读不同课程名称但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分也不能重复计算。如:西方经济学①与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②与宏观经济学;税法与税法①②与中国税制;市场营销与市场营销(英文版);管理学、管理学原理与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学与商品运输学;期货市场与金融衍生工具;配送管理与仓储与配送管理;证券投资学与证券市场等等。
但财务会计学与财务会计学(英文版);国际金融与国际金融(英文版);因教学内容不同,学分均可计算。
判断课程是否重复,是否能计学分有如下方法: 1.同课程名称只能计一门课程学分;2.名称相近、内容相近只能计一门课程学分;3.名称相近,内容确不相近,若有打算修读或已修读,请提供教材,由相关系的系主任判断。模棱两可的课就当自己多学了点东西,学分就不要太在乎了,多修些课,以防万一。
专升本的同学毕业学分要求按照当年入学时人手一份的< <回执>>执行。
综合选修学分中的专业选修学分必须是当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表三的课程。
若某门课程既是专业选修学分又是理科学分,此时该课程学分可以两边计算;即可以计专业选修学分又可以计理科学分。
二、毕业学分要求(各专业课程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
毕业学分中必须取得的课程类学分(必修课学分)具体课程要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