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国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进一步保证高等
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身份
证号码与毕业证书的信息一同上网。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我校2010届毕
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拍摄对象:凡是预计2010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包括2006级及以上, 2007级预
计提前毕业的学生,延期学生不论去年是否拍照,今年均需重新拍照)。
二、 拍摄时间:11月9、10、11日共三天(每个专业学生的具体安排见附件,教务
处安排时已尽量避开本专业统一上课时间,若个别专业无法避免,请学院通知任课教
师安排好教学)。
三、拍摄地点:办公楼219大厅1号、2号拍摄点。
四、遵守纪律:学生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到拍摄点轮候,听从摄影师的指挥,在
指定表格上登记学号、签名后方可拍摄,未经登记而拍摄的无效。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见粤教高[2002]151号文),按15元/每学生
标准,由学院收齐在11月6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办公楼219-5室,由我处统
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六、着装要求:要求穿着有领上装,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注意一定要露
出双耳,切勿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不能穿黄绿色上衣。
七、因采集的图像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毕
业班每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拍摄,如有学生未能参加此次拍摄,请于2010
年4月1日前自行到以下地址补拍: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
83302077。补拍费用为40元/人,返回照片要求新华社寄给学生本人,教务处不负责
签收快递件,数码照片及光盘由学生本人直接交教务处(办219-5)。
八、请毕业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 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九、各学院必须配合拍摄工作:
1.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拍摄期间出现问题由负责人进行协调解决。
2.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到办公楼219大厅排队拍摄(整个过程
请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因拍摄时间有限,为保证拍摄工作能按计划进行,各班学生需在教务处安排的时
间上提前2分钟到达拍摄现场。
4.严格按拍摄时间表安排学生进行拍摄,个别因迟到或其它原因无法按时按顺序拍
摄的学生,在当天其他学生完成后补拍。
5.要求学生按教务处排定的时间回校拍摄,并请各学院向全体毕业生阐明,此项工
作极为重要,这将关系到毕业生本人所持的学历文凭为社会、用人部门等认可的大
事,如果不拍照,将会对自己以后的就业等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十、教务处已将申请毕业学生信息核实完毕,学院和学生需查询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可以到:
“学校主页—教务信息—201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专栏”查询。请已预报毕业的学
生到此专栏核实个人信息。
十一、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 电话:26536174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