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转院生原学院修读课程与经济学院课程替换说明

发布时间:2012/03/03 18:49:59 浏览量:

 综合必修课程:

1、  原学院的综合必修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相对应的同学分、同名称的综合必修课程;

2、  原学院的专业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综合必修课程中相关课程,多的学分不计入毕业课程总学分,少的学分用经

       济学院专业选修学分弥补。如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1)”可以替换综合必修“大学英语(1)”。

 

专业必修课程:

1、  原学院的专业必修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相对应的同学分、同名称的专业必修课程;

      如:管理学院的“微观经济学”3学分,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的“微观经济学”3学分。

2、  原学院的专业必修课程与经济学院相对应同名称、不同学分的专业必修课程替换如下:

    1)  原课程若学分高于经济学院同名称课程时,可以相互替换,多的学分不再另计;

    2)  原课程若学分低于经济学院同名称课程时,不能相互替换。经济学院该门同名称的课程必须重新修读,原学院

            同名称低学分的课程成绩和绩点保留但学分作废(即毕业审核时该门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毕业课程总学分);

3、  原学院的专业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专业必修课程中相关课程,多的学分不计入毕业课程总学分,少的学分用经

        院专业选修学分弥补。

      如:理工科学院的“高等数学A(1)”可以替换专业必修“高等数学B(1)”

 

选修课程:

1、  原学院修读的与经济学院的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名称不同、教材不同的课程,其学分可以转换成经济学院的非专

       业选修学分;

      如:管理学院的“政治学导论”、文学院的“基础写作”、传播学院的“媒体与社会”等。

2、原学院修读的专业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相对应的同学分、同名称的专业选修课程。

      如:管理学院的“管理学原理”3分,可以替换成会计学专业选修“管理学原理”3分。

 

特别说明:

       学生转入经济学院后需要补选未修读的专业必修课程。并且在后续学习过程中,不能再修读其他学院同名称、同学

分的课程来代替本院课程。

 

 

经济学院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