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必修课程:
1、 原学院的综合必修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相对应的同学分、同名称的综合必修课程;
2、 原学院的专业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综合必修课程中相关课程,多的学分不计入毕业课程总学分,少的学分用经
济学院专业选修学分弥补。如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1)”可以替换综合必修“大学英语(1)”。
专业必修课程:
1、 原学院的专业必修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相对应的同学分、同名称的专业必修课程;
如:管理学院的“微观经济学”3学分,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的“微观经济学”3学分。
2、 原学院的专业必修课程与经济学院相对应同名称、不同学分的专业必修课程替换如下:
1) 原课程若学分高于经济学院同名称课程时,可以相互替换,多的学分不再另计;
2) 原课程若学分低于经济学院同名称课程时,不能相互替换。经济学院该门同名称的课程必须重新修读,原学院
同名称低学分的课程成绩和绩点保留但学分作废(即毕业审核时该门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毕业课程总学分);
3、 原学院的专业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专业必修课程中相关课程,多的学分不计入毕业课程总学分,少的学分用经
院专业选修学分弥补。
如:理工科学院的“高等数学A(1)”可以替换专业必修“高等数学B(1)”
选修课程:
1、 原学院修读的与经济学院的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名称不同、教材不同的课程,其学分可以转换成经济学院的非专
业选修学分;
如:管理学院的“政治学导论”、文学院的“基础写作”、传播学院的“媒体与社会”等。
2、原学院修读的专业课程可以替换经济学院相对应的同学分、同名称的专业选修课程。
如:管理学院的“管理学原理”3分,可以替换成会计学专业选修“管理学原理”3分。
特别说明:
学生转入经济学院后需要补选未修读的专业必修课程。并且在后续学习过程中,不能再修读其他学院同名称、同学
分的课程来代替本院课程。
经济学院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