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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修读经济学院各专业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且申报2011届毕业的学生注意:
开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单(请注明相关课程和联系电话)和双学位、双专业、辅修毕业申请表交到经济学院
教务室,以便毕业资格的预审。
时 间:2011年3月9日(周三)前;
地 点:文科楼办公区2523-1经济学院教务室;
联系老师:赵老师
经济学院教务室
2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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