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前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达到规定学分绩点的优秀学生,可向学院提出提前毕业的申请。学院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条件及时间如下:
①入学以来未受过学校的任何处分;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以上);
③第四学期末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系主任申请(附前三个学期成绩单及修读计划),以便安排暑假的专业实习;
④第五学期开学第一周提交前四个学期的成绩单(含所有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要求3.0以上,提交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
⑤符合提前毕业要求的学生请在第五学期约10月底来学院教务室(文科楼2523)填写《预计毕业生名单》。
获得提前毕业资格的学生应主动查询毕业班有关工作,如专业实习、毕业选题、填写各类表格等等。
经济学院教务室
2008年4月2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