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经济学院2014-2015学年度助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4/10/31 12:40:33 浏览量:

       根据学生部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文件《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评定细则。

       一、我院实际情况。

       我院今年共有704位同学通过了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深圳大学2014-2015学年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通知》附件2),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无法满足上述所有同学的需求。

       而且,根据《通知》精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因此,如果所有有资格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都申请国家助学金,名额缺口将更大。

       二、评定细则。

       1.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2. 国家励志奖学金(110个名额)、特区报公益慈善金(5个名额)、腾讯进取奖学金(7个名额)、赛为智能助学金(2个名额)以及德源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老生11个名额)。

       (1)考虑到上述五项助学金的金额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且均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我院决定把它们合并评定,共135个名额。

       (2)特区报公益慈善金和赛为智能助学金也只面向2011、2012和2013级同学评定。

       (3)名额按2011、2012和2013级各专业人数占全院总人数之比例分配。

       (4)按上学年度平均积点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5)上学年度平均积点低于2.00或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记录的同学除外。

       3. 云龙教育基金(34个名额)

       (1)只面向2011、2012和2013级同学评定。

       (2)名额按2011、2012和2013级各年级人数占全院总人数之比例分配,名额不再分到各专业。

       (3)按上学年度平均积点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4)上学年度平均积点低于2.00或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记录的同学除外。

       (5)拟获资助同学必须同时也申请了国家助学金并具备下述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依据:云龙教育基金申请人资格第3条为“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

       4. 奔达康助学金(20个名额)

       (1)只面向2011、2012和2013级同学评定。

       (2)名额按2011、2012和2013级各年级人数占全院总人数之比例分配,名额不再分到各专业。

       (3)按上学年度平均积点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4)上学年度平均积点低于2.00或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记录的同学除外。

       5. 德源教育基金助学金(新生16个名额)

       (1)只面向2014级同学评定。

       (2)以高考成绩为评定依据。

       (3)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6. 国家助学金。

       (1)以下三类同学所提交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将会得到优先照顾:①2014级同学;②新疆生源同学;③所修课程未有不合格记录的同学。

       (2)所剩名额不再分到2011、2012和2013级各专业,而是按上学年度平均积点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依据:国家助学金申请人资格第4条为“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 彭清一助学金。

       (1)2014级同学所提交的彭清一助学金申请将会得到优先照顾。

       (2)所剩名额不再分到2011、2012和2013级各专业,而是按上学年度平均积点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依据:彭清一助学金申请人资格第2条为“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三、此次未获资助的同学将在之后的其他助学金评定中得到优先照顾。

       四、以上评定细则已经被提交至我院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并获得通过,解释权归我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有疑问,请向我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人咨询。

       联系人:何鸿彪同学

       手机号码:15019485920

       短号:792141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