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一、评选资格
(一) 我院全日制本科班。
(二) 班内有2人或2人以上在评选学年度内受过党、团或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以上处分,不能参加评选。
(三) 班干部不能团结一致,带头作用差以及班风(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气氛、学习风气、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体活动等)不好的班集体不能参加评选。
(四) 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以及体育锻炼达标率低于90%的班集体不得参选。
(五)凡主动放弃先进班级评比的班级,该班级视作自动放弃优秀班干评比资格。
二、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班数不能超过本院学生班数的30%,全院共11个名额。
三、评选方式与评分标准说明
(一) 投票
投票权:
1. 院党委副书记一票;教务室老师每人一票;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每人一票;团委副书记及委员各一票(只有一位委员有投票权);学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每人一票,抽签产生的12名常委每人一票(其余委员作为当晚监票人员);学生会正副主席各一票(只有一位副主席有投票权);每班班主任各一票。以上评选得分=所获票数*0.4分
2. 各班班长(仅一位)1票。评选得分=所获票数*0.1分(增加项)
(二) 年度工作
1、年度全班成绩不及格率(包括选修)为:
15%以内 12分
15%—25%以内 9分
25%—30%以内 7分
30%—35%以内 5分
35%—40%以内 3分
40%—45%以内 1分
45%—50%以内 0分
50%以上 —1分
全班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数/全班总人数(按评比奖学金学生基数)*100%
2、受过党、团或行政处分(包括行政警告):1人扣5分
3、学生个人违纪,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1人扣0.5分
4、注册相关: 满分 1.8分
全勤 1.8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5%以内 1.2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5%—10%以内 0.6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10%以上 0分
6、体育节获奖情况: 满分 5.2分
总分5.2分 |
总分第一 | 总分第二 | 总分第三 | 总分第四 | 总分第五 | 总分第六 | 总分第七 | 总分第八 | 道德风尚奖 | 精神文明风尚奖 | 最佳组织奖 | 最具潜力奖 |
4 | 3.5 | 3 | 2.6 | 2.2 | 1.8 | 1.6 | 1.5 | 1 | 1 | 1 | 1 |
7、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比赛获奖情况:
国家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其他奖项 |
2 | 1.6 | 1.2 | 2 | 1.8 | 1.6 | 1.4 | 1.2 | 1.1 | 1.0 | 0.9 | 0.8 |
注:国家级总分累计每班最高不得超过8分
省市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其他奖项 |
1.6 | 1.2 | 1 | 1.6 | 1.4 | 1.2 | 1.0 | 0.9 | 0.8 | 0.7 | 0.6 | 0.5 |
注:省市级总分累计每班最高不得超过8分
校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其他奖项 |
1.2 | 1 | 0.8 | 1.2 | 1.1 | 1.0 | 0.8 | 0.6 | 0.4 | 0.3 | 0.2 | 0.1 |
注:校级总分累计每班最高不得超过8分
8、学术类活动获奖情况:
国家级:一等奖 4
二等奖 3.6
三等奖 3.2
其他 2
省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6
三等奖 2.2
其他 1
校级 :一等奖 2
二等奖 1.6
三等奖 1.2
其他 0.8
院级 :一等奖 1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6
其他 0.2
社会企业类:0.2/项 (社会企业类奖状得分总分每班不超过1分)
9、义工等社会工作类奖状(增加项)
校级:0.5/项 最多不超过3分
院级:0.4/项 最多不超过2分
10、其他奖状
校级:0.2/项 最多不超过1分
院级:0.1/项 最多不超过0.5分
11、优秀团支部校级每班加2分,院级每班加1分
12、评选年获得党课结业证书的每人次加0.1分
班级党员人数(包括预备党员)/班级人数*20
13、学院评价:按学院安排工作执行情况打分
打分细则将由各年级辅导员和教务室老师给定,具体参考以下范围,分值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2.4分、二等1.6分、三等0.8分
14、2012年度迎新晚会获奖情况(只适用于原大一班级):
满分2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组织奖 |
1.5分 | 1分 | 0.8分 | 0.5分 |
四、评选程序
按照《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认真开展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
具体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1. 10月15日~17日,学生班集体下载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学院完成审批、初评。
2.10月18~23日,学院公示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
五、评选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日晚?,科技楼报告厅 (待定)
六、奖励办法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发给奖状并按每人30元的标准发给活动经费。
七、荣誉与奖励的撤销
发给先进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辅导员和班导师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八、 附则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所有。
经济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格 下载 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