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部二○一一年十月十日文件《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详见校园公文通,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评定细则。
一、我院实际情况。
根据《深圳大学2011-2012学年度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学校分配给我院共653个助学金名额,其中包括11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503个国家助学金名额。但是,九月份我院共有794名同学通过了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通知》精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因此,如果所有通过认定的同学都提出助学金申请,我院将有259个名额缺口。
二、评定细则。
1.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永旺教育基金和狮子会励学金。
(1)考虑到上述三项助学金的金额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且均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我院决定把它们合并评定,共132个名额。
(2)狮子会励学金也只面向2008、2009和2010级同学评定。
(3)名额按2008、2009和2010级各专业人数占全院总人数之比例分配。
(4)按上学年度平均绩点排名由高至低确定拟获资助名单。上学年度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记录的同学除外。
3. 国家助学金和高尔夫俱乐部助学金。
(1)考虑到上述两项助学金的金额均为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我院决定把它们合并评定,共510个名额。
(2)新疆生源同学和2011级同学所提交的上述两项助学金申请将会得到优先照顾。
(3)所剩名额再按2008、2009和2010级各专业人数占全院总人数之比例分配。
(4)按上学年度平均绩点排名由高至低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依据:国家助学金申请人资格第4条为“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高尔夫俱乐部助学金申请人资格第2条为“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4. 新通达助学金。
(1)新疆生源同学和2011级同学所提交的新通达助学金申请将会得到优先照顾。
(2)所剩名额再按2008、2009和2010级各专业人数占全院总人数之比例分配。
(3)按上学年度平均绩点排名由高至低确定拟获资助名单。
依据:新通达助学金申请人资格第2条为“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三、此次未获资助的同学将在之后的其他助学金评定中得到优先照顾。
四、以上评定细则已经被提交至我院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并获得通过,解释权归我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有疑问,请向我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人咨询。
联系人:张同学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