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经济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11:52:32 浏览量:
缩进根据《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将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同时进行,比例各为今年毕业生人数的5%,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衡量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缩进一、申请资格:

缩进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

缩进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缩进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表现优秀;

缩进4、优先条件:

缩进①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学金者;

缩进②在校外参加各类专业竞赛获三等及以上奖励者;

缩进③积极参加志愿、义工服务工作并获得4星级以上者;

缩进④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缩进二、提交材料

缩进1、大学期间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

缩进2、《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缩进三、材料提交方式

缩进请于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经济学院学工办2523-5。 


附件1 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