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院院风、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名单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公示如下:
一、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陈 勇 张革华
副组长:张颖
组 员:鲁国强 陈应怡 刘豫 孙宁 赵瑶 杨晓阳
刘志远等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资格
(一) 我院全日制本科班。
(二) 班内有2人或2人以上在评选学年度内受过党、团或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以上处分,不能参加评选。
(三) 班干部不能团结一致,带头作用差以及班风(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气氛、学习风气、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体活动等)不好的班集体不能参加评选。
(四) 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的班集体不得参选。
(五) 凡主动放弃先进班级评比的班级,该班级视作自动放弃优秀班干评比资格。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班数不能超过本院学生班数的30%,全院共 16个名额。
四、评选方式与评分标准说明
总分 = 现场投票得分 + 年度工作得分
(一)现场投票
投票权:
1. 院党委副书记一票;教务室老师每人一票;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每人一票;每班班主任各一票;学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每人一票,抽签产生的12名常委每人一票(其余委员作为当晚监票人员)(共15票);学生会正副主席各一票(共2票);团委副书记及委员各一票(只有一位委员有投票权)(共2票)。以上评选得分=所获票数*0.4。
2. 各班10票(包括班长),评选得分=所获票数*0.1分。
(二)年度工作
一、班级积分
1、年度全班成绩不及格率(包括选修)为:
15%以内 12分
15%—25%以内 9分
25%—30%以内 7分
30%—35%以内 5分
35%—40%以内 3分
40%—45%以内 1分
45%—50%以内 0分
50%以上 —1分
全班成绩不及格率 = 不及格人数/全班总人数(按评比奖学金学生基数)*100%
2、注册相关: 满分 1.8分
全勤 1.8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5%以内 1.2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5%—10%以内 0.6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10%以上 0分
3、2015年度迎新晚会获奖情况(只适用于原大一班级):
4、新生杯排球赛、篮球赛、辩论赛(只适用于原大一班级):
5、团日活动(只适用于原大一班级):
6、双休日社会实践活动(只适用于原大一班级):
7、体育节
总分第一 | 总分第二 | 总分第三 | 总分第四 | 总分第五 | 总分第六 | 总分第七 | 总分第八 | 道德风尚奖 | 精神文明风尚奖 | 最佳组织奖 | 最具潜力奖 |
4 | 3.5 | 3 | 2.6 | 2.2 | 1.8 | 1.6 | 1.5 | 1 | 1 | 1 | 1 |
注:院级体育节相关奖项只计体育节总分排名,各单项排名不计入核算范围。
8、优秀团支部校级每班加2分,院级每班加1分
9、学院评价:按学院安排工作执行情况打分
打分细则将由各年级辅导员和教务室老师给定,具体参考以下范围,分值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2.4分、二等1.6分、三等0.8分
10、班级党员人数(包括预备党员)/ 班级人数*20分
11、受过党、团或行政处分(包括行政警告):1人扣2分
12、学生个人违纪,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1人扣0.5分
二、个人加分
1、学术类活动获奖情况:
国家级:一等奖 3
二等奖 2.6
三等奖 2.2
其他 1
省级 :一等奖 2
二等奖 1.6
三等奖 1.2
其他 0.5
校级 :一等奖 1.2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4
其他 0.2
院级 :一等奖 0.6
二等奖 0.4
三等奖 0.2
其他 0.1
社会企业类:0.2/项 (社会企业类奖状得分总分每班不超过1分)
2、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比赛获奖情况:(除学术)
国家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其他奖项 |
2 | 1.6 | 1.2 | 2 | 1.8 | 1.6 | 1.4 | 1.2 | 1.1 | 1.0 | 0.9 | 0.8 |
省市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其他奖项 |
1.6 | 1.2 | 1 | 1.6 | 1.4 | 1.2 | 1.0 | 0.9 | 0.8 | 0.7 | 0.6 | 0.5 |
校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其他奖项 |
1.2 | 1 | 0.8 | 1.2 | 1.1 | 1.0 | 0.8 | 0.6 | 0.4 | 0.3 | 0.2 | 0.1 |
3、义工等社会工作类奖状
校级:0.5/项 最多不超过3分
院级:0.2/项 最多不超过2分吗
4、其他奖状
校级:0.2/项 最多不超过1分
院级:0.1/项 最多不超过0.5分
注:
(1) 在第3、4项中,校外奖项分值同校级。
(2)聘书或考证证书之类的不算入上述奖项,只有企业或社区颁发的优秀个人奖项之类可算入。
(3)各班中同一个团队的奖项只作为一个奖项计算。
(4)个人总分贡献值不超过5分,其中学术类比赛个人总和分数不超过3分。
(5) 其余特殊奖项情况将由学代委员商讨统一后给定评分分值。
五、评选程序
按《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认真开展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
具体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1. 10月10日-12日,学生班集体下载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2523-5谈话室。
2. 10月底,学院公示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
六、评选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日 ?,?报告厅
七、奖励办法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发给奖状并按每人30元的标准发给活动经费。
八、荣誉与奖励的撤销
发给先进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辅导员和班导师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九、 附则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所有。
经济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