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工程硕士光学工程领域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深圳大学“光学工程”学位点依托深圳大学“光学工程”一级学科,该学科是我校唯一的一个广东省重点学科,拥有“光学工程”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后流动站。设有“光电子器件与系统省部(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该学科师资结构合理、素质高,每年承担各类科研课题数十项。
一、 培养目标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三)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二、 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研究生应该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一般情况下,必修课和选修课在1年内修完,论文研究在2年内完成。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筹)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 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紧密结合职业背景,以培养创新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校内和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完成学位论文。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实践学习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参照《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执行,综合考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五)跨领域或根据其他规定需补修课程的,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确定,记入考核成绩,但不记学分。
四、 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业实习。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在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的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少于1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三)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 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2、 工程设计与实施;
3、 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4、 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制与开发;
5、 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五、 个人培养计划
为保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结束前,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共同拟订并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并根据研究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文档由学院保存,电子文档上传至研究生院(筹)。
六、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两类,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28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7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不少于 11 学分。此外,还可以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在企业的需求和培养院校的特长,开设其他选修课程。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培养计划中的“讲座”。学术活动包括邀请国内外学者的讲学、讲座。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小组设一名协调员负责讲座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补修课程一般为2-3门,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和专业基础等因素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由各院协调随本科专业同堂上课、同堂考试,也可采取学生自学,本科任课教师或导师考核等方式补修。如学生已经具备相关知识或修过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导师同意,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课程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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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应修总学分不少于 28 学分,学位课程 17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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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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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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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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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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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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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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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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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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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课
( 2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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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辨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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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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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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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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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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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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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外语
(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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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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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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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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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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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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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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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工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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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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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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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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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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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
( 9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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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光学系统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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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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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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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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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子技术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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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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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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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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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原理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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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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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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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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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光子学与光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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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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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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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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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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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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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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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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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器件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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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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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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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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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程(不少于 1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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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6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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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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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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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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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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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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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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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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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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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 1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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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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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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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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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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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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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4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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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技术前沿讲座(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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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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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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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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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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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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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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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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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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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器件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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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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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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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显微与电子成像(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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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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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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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照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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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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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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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系统原理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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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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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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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显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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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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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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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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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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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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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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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课程免修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八、 考核方式
(一)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
(四)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五)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即自动获得学分。
(六)参加学术讲座情况由学生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记录表》上登记,导师签字确认,研究生院(筹)抽查,累计6次即自动获得学分。
(七)工程应用实践,需要导师和企业上方签字确认。
(八)补修课程的考核既可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也可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在中期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九)根据专业学位特点,考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实物展示、模拟答辩等灵活的形式,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试记录。
(十)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按通过、不通过记录。
九、 学位论文
(一) 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论文首先要进行开题,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论文工作计划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经学院批准,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二)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有关学术规范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诺,导师负责。论文撰写要求参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十、 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申请学位。
十一、 推荐阅读文献
经典书目:
1. Max Bon and Emil Wolf, Principle of Optics, 7th ed.CambridgeUni. Press, 1999.
2. Yariv A, “Introduction to Optical Electronics”. 3rd ed.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86.
3. H. Kressel, Semiconductor Devices, Springer-Verlag, 1987.
4. J. I. Pankove, Display Devices, Springer-Verlag, 1980.
5. J. W. Goodman, “Introduction to Fourier Optics”, 3rd ed. Roberts & Company, 2005.
6. J. D. Gaskill, “Linear Systems, Fourier Transforms, and Optics”, JohnWilley&Sons,NY, 1978.
7. Francis T. S. Yu, “Optic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JohnWilley&Sons,NY, 1983.
8. Kjell J. Gasvik, “Optical Metrology”, JohnWilley&Sons,England, 2002.
主要的专业学术期刊:
1. Physical Review Letters
2. Applied Physics Letters
3. Optics Letters
4. Optics Express
5. J. Opt. Soc. Am. (A-B)
6. Applied Optics
7. Optics Communications
8. Optical Engineering
9. J. Biomedical Optics
10. J of Optics (A-B)
11. IEEE J. Quan. Elec.
12. IEEE Photonics Technology Letters
13. Science inChina
14. Chinese Physics Letters
15. 《中国科学》
16. 《物理学报》
17. 《光学学报》
18. 《中国激光》
19. 《光子学报》
20. 《光电子·激光》
学科组负责人签名:
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