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光学工程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中外互译、撰写外文论文摘要和一定的听说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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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向
(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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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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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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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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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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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
1. 超高灵敏度、超快响应、超高空间分辨率、超宽光谱等多维及定量信息探测技术
2. 生物光子学及其应用研究
3. X射线相衬成像及其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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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憨笨、牛丽红、屈军乐、郭金川、于斌、林丹樱、刘鑫、邵永红、许改霞、陈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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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技术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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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远红外激光器、UV和VUV金属离子激光器、光子晶体光纤激光器、超短激光脉冲的产生、放大、压缩与测量及激光显示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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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华、杜晨林、
文侨、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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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技术与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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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化合物半导体薄膜材料的光电性质、发光机制、高效率半导体发光器件与新型半导体激光器、纳米光子与光电子器件及集成、二元光学器件和光子晶体及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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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瑞生、王义平、
宋军、连加荣、武红磊、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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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技术与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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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光学信息处理和光学测试技术,重点围绕三维数字成像及造型、光学信息安全、机器/计算机视觉、集成光学信息处理系统与器件、微结构光学检测等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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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翔、田劲东、孙秀泉、刘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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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学制三年。研究生应该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筹)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但在学年限不得低于2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毕业)论文的时间比例一般为1:1。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
(二)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
(三)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参照《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办法》执行。
(四)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原则上应补修本学科、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予以确定。
五、个人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共同拟订并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文档由学院保存,电子文档上传至研究生院(筹)。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学习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理学专业为35学分),学位课程2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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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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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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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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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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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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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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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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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2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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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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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课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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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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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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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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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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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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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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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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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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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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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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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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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理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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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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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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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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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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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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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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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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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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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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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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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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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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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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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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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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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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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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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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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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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课
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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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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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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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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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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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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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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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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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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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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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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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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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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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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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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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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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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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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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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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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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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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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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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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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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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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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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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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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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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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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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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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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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里叶光学及全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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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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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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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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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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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原理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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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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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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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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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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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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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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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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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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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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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光子学与光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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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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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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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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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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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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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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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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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满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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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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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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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阅读(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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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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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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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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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或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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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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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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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器件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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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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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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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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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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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技术前沿讲座(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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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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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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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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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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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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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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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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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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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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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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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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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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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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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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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传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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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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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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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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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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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显微与电子成像(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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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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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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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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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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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数值计算方法与CAD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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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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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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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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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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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器件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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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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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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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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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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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光学与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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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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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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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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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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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视觉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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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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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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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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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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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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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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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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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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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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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课程免修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
八、考核方式
(一)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
(四)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五)考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等方式,如采用其它方式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核记录。
(六)必修环节中,开题报告通过获得文献阅读学分;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并填写《学术讲座登记表》,导师签名确认后获得学术讲座学分;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由导师进行考核,不计学分。必修环节不通过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七)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按通过、不通过记录。
九、学位论文
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可进入学位(毕业)论文阶段。进入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的研究生首先进行开题,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向研究生指导小组提交,经学院批准,由各培养单位存档。凡首次开题未通过者,应于一个月内重新选题并再次组织开题,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撰写要求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有关学位(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诺,导师负责。
十、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申请学位。
十一、推荐阅读文献
经典书目:
1. Max Bon and Emil Wolf, Principle of Optics, 7th ed.CambridgeUni. Press, 1999.
2. Yariv A, “Introduction to Optical Electronics”. 3rd ed.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86.
3. L. F. Mollenauer, J. C. White and C. R. Pollock, Tunable Lasers, Springer-Verlag, 1992.
4. R. G. Hunsperger, Integrated Optics: Theory and Technology, 3rd ed. Springer-Verlag, 1991.
5. H. Kressel, Semiconductor Devices, Springer-Verlag, 1987.
6. J. I. Pankove, Display Devices, Springer-Verlag, 1980.
7. J. W. Goodman, “Introduction to Fourier Optics”, 3rd ed. Roberts & Company, 2005.
8. J. D. Gaskill, “Linear Systems, Fourier Transforms, and Optics”, JohnWilley&Sons,NY, 1978.
9. Francis T. S. Yu, “Optic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JohnWilley&Sons,NY, 1983.
10. Kjell J. Gasvik, “Optical Metrology”, JohnWilley&Sons,England, 2002.
主要的专业学术期刊:
1. Physical Review Letters
2. Applied Physics Letters
3. Optics Letters
4. Optics Express
5. J. Opt. Soc. Am. (A-B)
6. Applied Optics
7. Optics Communications
8. Optical Engineering
9. J. Biomedical Optics
10. J of Optics (A-B)
11. IEEE J. Quan. Elec.
12. IEEE Photonics Technology Letters
13. Science inChina
14. Chinese Physics Letters
15. 《中国科学》
16. 《物理学报》
17. 《光学学报》
18. 《中国激光》
19. 《光子学报》
20. 《光电子·激光》
院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201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