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及光学工程学科建设,稳步提高博士后培养的质量,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流动站实际情况,对博士后出入站及中期考核流程规范如下:
1. 流动站设博士后工作小组,负责博士后出入站和中期考核的审批工作,并统一组织博士后出站答辩。
2. 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初审和报送材料,协助出入站、中期考核和专家评审费发放。
3. 博士后实行导师负责制,负责自行组织入站和中期考核报告,但需按要求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备考核材料。对博士后资格、材料及科研工作负责,考核不通过,由合作导师负责整改。
4. 入站流程:
a) 申请人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深圳大学博士后招收申请表》和《博士后入站/中期考核申请备案表》
b) 合作导师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光学工程博导不少于3名,且博士后工作小组成员至少1名)对博士后进行现场考核
c) 合作导师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博士后入站/中期考核评审费发放表,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从专项经费中报销
d) 申请人准备齐入站材料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博士后工作小组和学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批
5. 中期流程:
a) 申请人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深圳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申请表》、《深圳市博士后人员中期或期满考核表》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
b) 合作导师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光学工程博导不少于3名,且博士后工作小组成员至少1名)对博士后进行现场考核
c) 合作导师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博士后入站/中期考核评审费发放表,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从专项经费中报销
d) 申请人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评审专家签字的《深圳市博士后人员中期或期满考核表》初审,通过后报博士后工作小组和学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批
6. 出站流程:
a) 申请人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深圳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申请表》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
b) 流动站博士后工作小组分批次统一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对博士后进行出站考核
c) 专家评审费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标准报销后统一拨付
d) 申请人准备齐出站材料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博士后工作小组和学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批
7. 专家评审费报销标准为每考核一名博士后每位专家税后金额300元。
8.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深圳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