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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温馨提示之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发表于 2016年11月08日 00:00


1.   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

①由5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组成。若申请人的导师为校外兼职专家,应有一位导师所在单位以外的答辩委员。专业学位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④设答辩秘书1名,对答辩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及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应为本专业在职人员,并须在《答辩记录》表中签名处用黑色签字笔签名。

⑤成员经分委员会认定。

2.   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

①五(或七)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家(其中至少有二(或三)名校外专家)。其中,二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必须至少有二名所属一级学科点的博士生导师。

②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正高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⑤设答辩秘书1名,对答辩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及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应为本专业在职人员,并须在《答辩记录》表中签名处用黑色签字笔签名。

⑥成员经分委员会认定。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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