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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管理办法和课题申请指南

2016-11-05

开放管理办法和课题申请指南

一、实验室以交叉研究为特色,开展机器感知与智能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室对国内外、校内外科技工作者开放,欢迎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来我室作为客座研究人员从事研究工作、进行科研合作,或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

二、客座研究人员来我室从事研究工作可采用以下多种方式: l、客座研究人员提出课题,经评议、批准后由本室资助; 2、参加本实验室已有的课题,由课题组提供经费; 3、自带课题、资金,利用本室仪器设备进行研究; 4、联合申请课题和经费。

三、课题申请及批准程序 1.实验室每年9月-11月集中受理开放课题的申请,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2.申请者与本室联系后索取课题申请书,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寄交本实验室; 3.课题申请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资助,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4.对批准项目,经实验室与申请者签订协议后按计划执行。

四、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1、凡经审批通过的开放课题基金只限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的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执行实验室统一的科研管理条例,包括按时提交研究计划、工作进展报告、研究工作总结以及论著、成果书面材料等。受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按我室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论著应标注“机器感知与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 2、课题基金开支的范围: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专用仪器购置费、分析测试费、材料费、加工费等。 (2)学术活动经费,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论文出版费、科研调研费等。 (3)客座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补贴等。 (4)按校内规定的各项科研管理费。 (5)凡属“部分资助”的课题,课题基金仅限于分析测试费和材料费。 3、固定资产产权归属:利用开放课题基金加工、购置的仪器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 4、中断和取消:如出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发生重大偏离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原批准的课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