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规范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2.实验课程开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参加集中备课,明确每个实验的基本要求、实验指导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任课教师应备有每个实验的教案和一份自己完成的实验报告。
3.实验课程教学中,教师每堂课需点名,严禁学生串课,以免造成学生成绩缺漏;教师需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对实验难点与重点进行适当讲解,讲解时间一般每个实验15—20分钟左右,对学生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给予适当指导,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学生操作过程中的错误给予及时指正;实验时间要保证充足(一般每次实验的学时数为3学时);课堂教学中要求对学生的预习情况和实验操作进行认真评分。
4.实验课程结束后,教师应提醒学生下次上课的实验内容与上课地点,并督促学生进行实验预习;核查学生的原始数据并签字;督促并检查学生清理桌面仪器;任课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在仪器使用登记本上签名,并针对上课情况进行记录;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注意实验室安全。
5.实验报告封面按照学校标准统一制作(下载地址及路径:深大主页—教务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实验报告);报告用纸大小统一,一般为A4或16开;批改时应指出学生报告中存在的错误与问题,并给出适当评语,报告封面上应给出总体得分、批改日期和批改人全名;实验报告的批改时间一般为一周,即本次学生上交的报告应在下次上课时改好并下发。
6.大学物理实验成绩总体评定方案:总分为100分,其中预习占20分,实验操作占40分,数据处理及实验讨论占30分,思考题占10分。具体每个实验的成绩评定参照所发放的实验报告评分标准进行(已发放到各位教师邮箱中)。批改要求如下:
(1)每份实验报告必须给出预习情况、实验操作情况的得分,以及该实验总分;对每份报告的给分一般应从严控制,85分以上的实验报告即属高分(优秀),实验报告成绩在90分以上者控制在5%以内。
(2)学生无故旷课,课前无请假,一般情况下记录该次实验成绩为0分,并不予补课;对于实验报告明显属弄虚作假和互相抄袭的,一经发现该实验报告应判为0分,并不予重做;对于实验报告字迹潦草、缺乏条理性、数据记录混乱、数据处理没有按规定完成的,报告总分一般不高于85分;对于重做的实验报告或重做实验,根据情况一般报告成绩为总分*0.85,即重做成绩不高于85分。
7.严格按照“实验轮换表”安排实验内容,如遇节假日,则暂停该周实验,另找时间进行补缺,不能影响实验轮换表次序。
8.大学物理实验考核的具体内容与时间确定后会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再由各任课教师于考前通知学生,以便作好准备。
9.大学物理实验评分办法:
总评成绩 =平时成绩(占70%)+考核成绩(占30%)
10.实验课表确定后,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若需调课请及时到院教务室办理有关更新手续。
深圳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