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学校《深圳大学签订合同管理规定》,“合同”是学校与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任何人不得以学校代理人的身份与其他民事主体签署协议;任何单位不得以本单位的名义,使用本单位的印章签署合同。
2. 合同文本建议采用国家科技部标准格式(可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里下载);如果校外单位要求使用他们的合同文本,可使用对方的合同文本,应先通过校科技部科技管理平台提交一份电子文档,经法律顾问室审核后,方可签署。
3. 依据《深圳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横向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应到校科技部办理横向项目结项登记手续,以方便节余经费的使用。
4. 深圳大学横向合同的签订参见学院网站办事指南里“横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