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与原则
“申请-考核制”方式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程序正义原则,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面试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学院纪律监察委员对“申请-考核制”方式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或导师的异议、举报、投诉或申诉。
(一)考生报考基本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申请者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光学工程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及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3.须至少有一篇属于光学工程学科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光学工程学科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2017级博士生的导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导师本人愿意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2017级博士生,且学科点同意该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的基本程序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3)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三)导师推荐
2017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第一轮已招生导师不再在此轮招生),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2017年4月26号前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荆老师。
学院成立初审专家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
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学院将于2017年4月28日前在本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学院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至少三人具有博导资格)。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具体环节包括:
推荐导师补充介绍相关情况(2分钟);
总成绩评定: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每项成绩采取平均的方式记分(去除单项最高分和最低分),对三者求和确定面试总成绩,给出评语,并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议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不及格(300分以下)者,不得推荐。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将在2017年5月10日前结束。
学院面试考核专家组将拟录取名单,交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2017年5月10日前,学院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申请者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六、监督机制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学院均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jlq@szu.edu.cn(学院)
1.无论采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还是普通招考,2017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考生报考时须联系拟报考导师。如考生集中申报某导师而其招生名额有限或用完,考生应选择其他导师。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