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招生单位材料初审、学科考核,已确定拟录取以下36名同学为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室 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名单公示链接:http://zsb.szu.edu.cn/849.html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