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行采购(竞价)(1至20万)
1、 购前审核:采购人提出采购申请,(A)采购金额在1至10万元以内的,至少有2名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委员审核并签名。[所需文件:< <光电工程学院仪器设备自行竞价申请表>>]
(B) 采购金额在10万(含)至20万元以内的,报由学院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开论证会,委员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开会审核相关申请。[所需文件:< <光电工程学院仪器设备自行竞价申请表>>]
2、网上竞价:A、采购信息要明确具体,包括品牌,规格型号、供应商等能充分准确反映所申购仪器设备的基本情况,具有唯一性和可确定性。B、非同类产品不得打包采购。C、自报价应是经过谨慎市场调研后的实际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市场公开报价。D、网上竞价时间不得少于7天。
3、初选供应商:原则上按最低价中标。
(a)投标供应商≥3时,按最低价中标原则,因最低价的供应商原因不能中标的,采购人须与相应的供应商联系,供应商应提出书面的退标说明, 同时采购人需向招投示管理中心提交用户初选说明书。
(b)投标供应商<3 时,按最低价中标原则,需同时向设备部申请单一来源。金额在10万以上的,由招投标管理中心派员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所需文件:《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4、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核初选结果后,到招投标管理中心打印中标通知书4份。
5、签订合同:参照校合同模版,重要商务条款不得修改。采购人签字确认后至设备部525室盖章。
6、验收:无特殊情况,货到两周内组织验收。金额在10万(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小组中,至少有2名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7、固定资产:采购人需提供设备的厂家,型号,存放地点、经费来源等信息方可办理固定资产。
8、建档:凭合同一份、中标通知书二份、验收报告一份至设备部525室建档。
9、 报帐。
10、一旦经过设备委员会论证过的采购,必须执行完所有流程,否则须通过向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说明,同时需向学院报备且停止采购人的所有采购5个月。
二、 校内公开招标(20万至50万)
1、 购前论证:设备采购人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金额在20至50万元以内的,经申请人向学院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进行答辩后,由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开会论证。[所需文件:< <深圳大学仪器设备购前论证记录表>>]
2、申请采购:向设备部提交《教学科研设备校内公开招标采购申请表》,由设备部统一向招投标管理中心申请校内公开招标。
3、开标:采购人需参加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
4、招投标管理中心下达中标通知书。
5、签订合同:提交招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三份,参照校合同模版,重要商务条款不得修改。采购人签字确认后至设备部542室。
6、验收:无特殊情况,货到两周内组织验收。金额在10万(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小组中,至少有2名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委员;金额超过四十万的,同时需要院外专家参与验收。
7、固定资产:采购人需提供设备的厂家,型号,存放地点、经费来源等信息方可办理固定资产。
8、建档:凭合同一份、验收报告一份至设备部525室建档。
9、 报帐。
10、一旦经过设备委员会论证过的采购,必须执行完所有流程,否则须通过向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说明,同时需向学院报备且停止采购人的所有采购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