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务部“基本能力考试”和学院“专业能力面试”的综合成绩,我学院拟同意以下同学从下学期起转入我学院学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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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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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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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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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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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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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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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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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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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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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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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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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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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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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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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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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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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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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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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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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誉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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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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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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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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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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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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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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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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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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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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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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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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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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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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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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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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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同学若本学期期末考试后,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或以上,并符合学校的相关转专业规定,方可从下学期起正式转入光电工程学院,否则仍留在原专业学习。
公示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周三)下午5点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电工程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光电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3日